6月7日,克拉瑪依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市民王某報案稱,其公司駕駛員范某私自將存放于公司車庫的一輛豐田酷路澤汽車賣給他人。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展開調查。
原來,4月21日,范某趁工作便利將公司公車開到烏魯木齊抵押給二手車公司,獲得24萬元贓款并迅速花完。
5月22日,范某通過偽造委托書,與倒賣車輛的牛某簽訂買賣協議,協議以73.5萬元價格售出車輛,牛某實際支付65萬元后,承諾將在車輛過戶后再支付范某尾款。獲得巨款的范某先將24萬元歸還給二手車抵押公司,隨后飛往三亞瘋狂消費。
5月中旬,范某所在公司后勤保障人員發現公車不見,通過監控發現范某將公車開出去后再無返回,打電話詢問得知公車已被售賣。公司要求范某立即歸還車輛,但范某早已將錢財花光,無法償還。于是,該公司選擇報警。
經多方走訪,克拉瑪依區公安分局民警得知范某在海南出現,立即奔赴海南將其抓獲。范某供認不諱,并于6月17日被押解回克。目前,范某因職務侵占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